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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可达: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2022-07-2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
                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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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受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可达”)股东北京国科瑞华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
州邦盛赢新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出让方”)委托,组织实施本
次瑞可达首发前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
    根据《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
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对参与
本次询价转让股东的相关资格进行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
    2022 年 7 月 13 日,中信证券收到出让方关于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委托中
信证券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
    二、关于参与本次询价转让股东相关资格的核查情况
    (一)核查过程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中信证券对出让方的相关资格进行了核查。出让方已出
具《关于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出让方资格相关
事宜的承诺函》。中信证券已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至 2022 年 7 月 19 日完成出让
方资格核查工作,对出让方进行访谈和问询,并收集相关核查文件。此外,中信
证券还通过公开信息渠道检索等手段对出让方资格进行了核查。
    (二)核查情况
    1、北京国科瑞华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北京国科瑞华战略性新兴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代码     91110000MA001ADF5A
             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中国科技产业投资管理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有限公司
 经营状态    存续                          成立日期         2015 年 10 月 16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 99 号 33 幢 D 栋二层 2158 号
 经营范围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中信证券核查了北京国科瑞华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提供的
工商登记文件并对企业人员访谈,北京国科瑞华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

                                       2
合伙)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
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
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应当终止的情形。北京国科瑞华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为合法存续
的有限合伙企业。
    (2)北京国科瑞华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未违反关于股份减
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
    (3)北京国科瑞华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非瑞可达控股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
    (4)北京国科瑞华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无违反《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情况。
    (5)拟转让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6)北京国科瑞华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非国有企业,不存在
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2、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贰
企业名称    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代码      91320594MA1WKK1D4C
            (有限合伙)
                                                        苏州工业 园 区重元贰号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
经营状态    存续                      成立日期          2018 年 5 月 22 日
注册地址    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 183 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 18 栋 2 楼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经营范围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信证券核查了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提供的工商登记文件并对企业人员访谈,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贰号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
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
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贰号股权投资基

                                      3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2)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违反
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
       (3)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瑞可
达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4)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违反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情况。
       (5)拟转让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6)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国有
企业,不存在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3、苏州邦盛赢新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苏州邦盛赢新创业投资企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代码     91320200MA1MKJQ64R
               业(有限合伙)
                                                             南京邦盛投资管理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状态       存续                         成立日期         2016 年 5 月 10 日
               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澄阳街道相城大道 2900 号采莲商业广场六区南
注册地址
               侧商业用房 3 楼
               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经营范围       参与设立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信证券核查了苏州邦盛赢新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提供的工商登记文
件并对企业人员访谈,苏州邦盛赢新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营业期限届
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
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
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苏州
邦盛赢新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为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2)苏州邦盛赢新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
定或者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
    (3)苏州邦盛赢新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非瑞可达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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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苏州邦盛赢新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情况。
    (5)拟转让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6)苏州邦盛赢新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非国有企业,不存在违反国有资
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三、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对出让方工商登记文件、公开渠道信息进行核查,并对企业人员进
行访谈和要求出具承诺函,经核查认为: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符合《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资格,出让方不存在《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的:“(一)
参与转让的股东是否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
(二)参与转让的股东是否存在本细则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情形;(三)拟转
让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四)参与转让的股东是否
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五)本所要求核查的其他事项。”等禁止性情形。


(以下无正文,为本核查意见的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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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的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