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能股份”) 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74,535,774.38 元(人民币,下同)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 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能电池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3 号), 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1,660 万股,每股 发行价格为 41.79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487,271.40 万元,扣除不含 1 税发行费用 14,298.09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72,973.31 万元, 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 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 0026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 体 情 况 详 见 2021 年 1 月 15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天能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 项目备案或核准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额 资额 文号 天能集团(河南)能 2018-410953-38- 35,000.00 32,498.38 源科技有限公司 03-076501 绿色智能制造技改项 浙江天能动力能源 2019-330522-38- 26,162.01 26,162.01 目 有限公司 03-054717-000 天能电池集团(安 界经信技改 25,277.43 25,277.43 徽)有限公司 [2019]26 号 高能动力锂电池电芯 天能帅福得能源股 2019-330522-34- 85,261.56 85,261.56 及 PACK 项目 份有限公司 03-054510-000 大容量高可靠性起动 浙江天能汽车电池 2019-330522-38- 65,150.15 43,370.55 启停电池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 03-805533 全面数字化支撑平台 2019-330522-65- 天能股份 31,303.96 31,303.96 建设项目 03-052827-000 国家级技术中心创新 2019-330522-73- 天能股份 15,581.59 15,581.59 能力提升项目 03-053736-000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 100,000.00 合 计 383,736.70 359,455.48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 截至 2021 年 1 月 10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74,535,774.38 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拟使用 174,535,774.38 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占总投 总投资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资的比 拟置换金额(元) (万元) 入金额(元) 例 天能集团(河南) 能源科技有限公 35,000.00 42,955,760.13 12.27% 42,955,760.13 司 绿色智能制造 浙江天能动力能 技改项目 26,162.01 88,165,675.78 33.70% 88,165,675.78 源有限公司 天能电池集团 25,277.43 12,748,691.38 5.04% 12,748,691.38 (安徽)有限公司 高能动力锂电 天能帅福得能源 池电芯及 PACK 85,261.56 14,339,111.03 1.68% 14,339,111.03 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大容量高可靠 浙江天能汽车电 性起动启停电 65,150.15 9,903,414.50 1.52% 9,903,414.50 池有限公司 池建设项目 全面数字化支 撑平台建设项 天能股份 31,303.96 4,637,821.56 1.48% 4,637,821.56 目 国家级技术中 心创新能力提 天能股份 15,581.59 1,785,300.00 1.15% 1,785,300.00 升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 - - - 合 计 383,736.70 174,535,774.38 4.55% 174,535,774.38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符 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 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由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中汇会鉴[2021]0775 号《关 3 于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鉴证报告》 (以下简称“鉴证报告”)。 四、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74,535,774.38 元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 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 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事项经过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 《鉴证报告》,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 4 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求,未与 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 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中汇会鉴[2021]0775 号《鉴证报 告》,认为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 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 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情况。 5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 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 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 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没有与募投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影响募投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的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天能电池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6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