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股份: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1-03-27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天能电池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279,814,402.97 元 (人民币,下 同),其中, 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
1,197,637,510.82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
利润 645,184,110.47 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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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总 股 本 为 972,100,000 股 , 以 此 计 算 合 计 拟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583,260,000.00 元(含税),占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 25.58%。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
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279,814,402.97 元 ;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 母 公 司 累 计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645,184,110.47 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583,260,000.00 元
(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
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营业务为铅蓄动力电池及锂电池制造,广泛应用于电动轻型
车、电动特种车、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电池行业兼具技术密集型与资金
密集型的特点,技术升级迭代较快,需要持续投入技术研发和工艺创新,
才能保持持续竞争力。为此,公司需保持较高的现金储备水平,以满足
未来扩大研发、产能扩张、以及市场开拓等资金需求。
同时,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大宗金属期货品种,价格波动较大,公司
为保障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需要长期储备较大规模的应急调度
资金,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资金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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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成立于 2003 年,发展至今已成长为国内铅蓄电池龙头企业、新
能源电池领先企业,公司目前仍处于较高速度成长阶段,主营业务稳定
增长、新兴业务快速成长,业务线不断扩展、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固定
资产投资需求旺盛。
公司业务经营模式主要分为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经销模式授予客
户的账期较短,直销模式授予客户的账期较长,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
不断扩大,应收账款规模亦随之扩大,一定程度上对公司日常营运资金
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了较高的盈利规模和利润增速,但公司毛利率、
净利率仍处于较低水平,公司未来将通过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推进数字
工厂和工业互联网建设,不断降低综合生产成本、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和
产品品质溢价,加强公司综合竞争优势。为此,公司将加大设备智能化
改造、提升管理智慧化水平、扩大先进产能建设投资。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相对较高的水平,公司需要一定数
量的现金储备以降低对外部融资的依赖,确保公司长久健康发展。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未来将持续聚焦主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和先进产能建设,加
强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不断扩大营收规模及市场影响,为公司及股东
创造更多价值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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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
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与公
司的正常经营与未来发展,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利
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发
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与公司的正常经
营与未来发展,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
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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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
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资金
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
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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