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天能股份: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01-18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能股份”)

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自有资金

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

益凭证、保本型理财等),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此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

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自有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

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保本型理财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

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

保本型理财等),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选择现金管理产
品品种、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

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

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不会对

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选择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

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及子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

现金管理产品投资的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规范运行,

并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

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

求和自有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含本

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此事

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

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