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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能股份: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3-25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认真、严谨、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拟审议的
关联交易事项、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各项
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
议,关联董事审议相关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二、对《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
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及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公司本
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武常岐




                  李有星




                 佟成生




                                                            2023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