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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齐鲁华信: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全资子公司实缴全资孙公司注册资本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2-04-20  

                        证券代码:830832           证券简称:齐鲁华信         公告编号:2022-015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全资子公司实缴全资孙公司

                    注册资本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全资子公司实缴全资孙公司注册资本实施募投项
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山东齐鲁华信高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信高科”)增资,并由华信高科实缴其全资子公司山东齐鲁华信
高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环保新材料”)注册资本用于实施募
投项目“2000 吨汽车尾气治理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本次增资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华信高科、高科环保新材料管理层
负责办理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3 号)核准,山东
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公开发行方式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839.03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发行价格人
民币 7.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人民币 26,873.24 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
后),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099.61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773.63
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分别出具了中天运[2021]验字第 90012 号《验
资报告》和中天运【2021】验字第 90026 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开发行说明书》、《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7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额(万元)

         2000 吨汽车尾气治理新材
  1                                          15,373.24          公司
            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分子筛催化新材料工程技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
  2                                           5,275.62
           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信高科

  3            补充流动资金                   3,124.77          公司

               合计                          23,773.63           -



      (三)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全资子公司实缴全资孙公司注册资本实施募
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鉴于募投项目“2000 吨汽车尾气治理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增加了全资孙公司高科环保新材料,本着积极推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原则,公
司拟将募集资金以增资的形式向其全资子公司华信高科提供,并由华信高科以实
缴注册资本的形式向高科环保新材料提供。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华信高科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为 4.83 元。因此,公司拟以 5.00 元/股的价
格使用募集资金对华信高科增资 3,000.00 万股,合计 15,000.00 万元,再由全
资子公司华信高科实缴其全资子公司高科环保新材料注册资本 15,000.00 万元,
用于募投项目“2000 吨汽车尾气治理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

    二、实施标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标的:山东齐鲁华信高科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淄博市周村区东门路 1688 号

    2.注册资本:9,000 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陈文勇

    4.经营范围:新型分子筛、汽车尾气催化剂、脱硫助剂、煤化工催化剂、偏
铝酸钠(以上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电子产品的
开发、设计,化工科技服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所属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实缴标的:山东齐鲁华信高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淄博市高青县高城镇化工产业园纵三路 288 号

    2.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陈文勇

    4.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
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所属关系: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华信高科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信高科进行增资并全资子公司实缴
全资孙公司注册资本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向及实际资金需
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完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而满足公司业务
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
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2021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则的要求,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华信高
科已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及保荐机构招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审议本次实缴孙公司注册资
本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高科环保新材料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用于募投项
目“2000 吨汽车尾气治理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的使用。

    五、相关审议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全资子公司实缴全资孙公司注册资本实施募投
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华信高科增资并全资子公司
实缴全资孙公司注册资本,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本次增资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
全资子公司华信高科及全资孙公司高科环保新材料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实施
监管。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全资子公司实缴全资孙公司注册资本实施募投
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鉴于募投项目“2000 吨汽车尾气治理新材料生产线
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已增加了公司全资孙公司高科环保新材料,本次使用募集
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华信高科进行增资并全资子公司实缴全资孙公司注册资本实
施募投项目,符合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实际资金需求,有利于募投项目顺
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使
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全资子公司实缴全资孙公司注册资本实施募投
项目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华信高科增资,并
全资子公司华信高科实缴全资孙公司高科环保新材料注册资本,用于募投项目
“2000 吨汽车尾气治理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符合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向及实际资金需求,有助于推
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全资子
公司实缴全资孙公司注册资本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