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齐鲁华信: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2022-04-20  

                        证券代码:830832          证券简称:齐鲁华信          公告编号:2022-014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华信、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进行调整。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3 号)核准,山东
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公开发行方式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839.03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发行价格
人民币 7.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人民币 26,873.24 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
使后),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099.61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773.63
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分别出具了中天运[2021]验字第 90012 号《验
资报告》和中天运【2021】验字第 90026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
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则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
专户存储,并与全资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相关文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2000 吨汽车尾气治理新材料生产线建
   1                                                           15,373.24
         设项目

         分子筛催化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                                                            5,275.62
         建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3,124.77

                   合计                                        23,773.63



    三、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00 吨汽车尾气治理新材料生产线建
设项目”原实施地点为“淄博市周村区东门路 1688 号山东齐鲁华信高科有限公
司厂区南侧空地”。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已经取得土地权证的“淄
博市高青县化工产业园区支脉河路以南、纵三路以西”,权属明晰。

    四、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具体原因

    淄博市高青县化工产业园区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的管理较为成熟,
化工产业园区内具有完备的配套基础设施。同时,新址处于相对优越的地理位置,
具有较为便利的运输条件,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

    基于公司中长期经营发展战略的需要,综合考虑上述因素,为保证募投项目
建成后能更好的长期发挥作用,公司本次拟将“2000 吨汽车尾气治理新材料生
产线建设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至“淄博市高青县化工产业园区支脉河路以南、
纵三路以西”。

    五、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
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更好地实施,符合公司中长
期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对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的相关资料进行核
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公司从经营发展战略出
发,结合后期市场调研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构成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关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
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相关审
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
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齐鲁华信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
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