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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公告]齐鲁华信: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2022-04-2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齐鲁
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华信”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北
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齐鲁华信 2021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公司 2020 年 7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3 号)核准,公司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38,390,345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8,732,415.00 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扣
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0,996,066.6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7,736,348.40
元。
    此次发行初始募集资金与超额配售部分募集资金分别于 2021 年 2 月 4 日和
2021 年 3 月 26 日到位。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分别出具了中天运 [2021]验字第 90012 号《验资报告》
和中天运 [2021]验字第 9002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支行、齐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周村支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支行(以下合称“开户银
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齐鲁华信高科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
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严格按已有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
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说明书》规定的用途使用。本次
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的情形。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                                                             截至 2021 年 12   存储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主体                                                              月 31 日余额     方式

齐鲁    中国农业银行
                            15216101040034379    90,470,435.57      3,056,685.74   活期
华信    淄博周村支行

齐鲁    齐商银行周村
                            801103801421018763   73,732,400.00     75,722,560.20   活期
华信    支行

齐鲁    青岛银行市南
                             802220200967365     80,000,000.00     80,791,074.88   活期
华信    支行

华信    中国农业银行
                             216101040035210     50,000,000.00     37,956,897.27   活期
高科    淄博周村支行

                     合计                             -           197,527,218.09    -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 2000 吨汽车尾气治理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分子
筛催化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1       募集资金账户初始金额                                    244,202,835.57

   2       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增加项                                  3,246,890.30

  2.1      利息收入                                                  3,246,890.30

   3       募集资金账户的减少项                                     49,922,507.78

  3.1      支付及置换发行费用                                        6,466,487.17

  3.2      支付银行手续费、账户维护费                                      77.55

  3.3      补充流动资金的支出                                       31,247,672.57

  3.4      2000 吨汽车尾气治理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0.00

  3.5      分子筛催化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12,208,270.49

   4       募集资金余额                                            197,527,218.09
注:根据《公开发行说明书》,本次发行公司因主承销商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增发股份,
获得的超额配售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四、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 219,000.00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547,735.85 元。中天运
会计师事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21]普字
第 90012 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也出具了同意置换的专项意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进行了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 年度,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会计师对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2]核字第 90086
号)认为,齐鲁华信 2021 年度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3 号——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齐鲁华信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
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齐鲁华信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公司规则制度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