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齐鲁华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结果公告2022-07-11
证券代码:830832 证券简称:齐鲁华信 公告编号:2022-052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2022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发布了《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一、股份增持情况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增持主体遵循《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应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至 2022
年 7 月 8 日期间内实施稳定股价增持方案。截至 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股价已
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成。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发布的《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增持
股份计划公告》中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增持期间为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6 个月
内(窗口期不交易),因尚未到期,将继续实施。
(一)本次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实际控制人明曰信、李晨光、陈文勇、侯普亭、戴文
博、李桂志、刘伟、张玉保合计持有公司 19,303,36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91%。
(二)本次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计划具体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披露的《山东齐鲁
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三)增持措施实施结果
根据稳定股价预案,公司自精选层挂牌之日起第 4 个月至三年内触发稳定股
价措施,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在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况下终止:
①通过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股票收盘价已连续 3 个交易日高于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
③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因此,在本次稳定股价所实施的股份增持期间,若触发以上情形,本次增持
计划自动终止。
截至 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已连续 3 个交易日均高于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股价已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公司稳定股
价措施实施完成。
实际控制人明曰信、李晨光、陈文勇、侯普亭、戴文博、李桂志、刘伟、张
玉保合计增持 46.89 万股,增持总金额 239.12 万元,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全体
实际控制人自公司获得现金分红 189.61 万元的 30%。增持主体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至 2022 年 7 月 8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以自有资金进行增持。
本次稳定股价所实施的股份增持计划,与公司 2022 年 4 月 25 日发布的《山
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均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
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具有稳定股价的目的,因此本次稳定股
价增持计划与前次稳定股价增持计划进行合并实施。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上述增持主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关于股票交易的有关规定。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