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齐鲁华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9-14
证券代码:830832 证券简称:齐鲁华信 公告编号:2022-068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9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体育场路 1 号华信大厦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明曰信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
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0,178,6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5,433,4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 人,出席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在精选层挂牌,目前公司处于自精选层挂牌之日
起第 4 个月至三年内。自 2022 年 7 月 18 日至 2022 年 8 月 12 日,公司股票收
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已触发公司稳定
股价预案。详细情况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
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6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9,873,54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反
对股数 305,13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为完善公司激励机制,促进公
司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在综合考虑
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详细情况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
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
号:2022-06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9,873,53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反
对股数 305,13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
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修
改或终止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
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决定是否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4)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设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及其相关手续;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6)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9,873,53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反
对股数 305,13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修改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
产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需求,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修改。本次修改符合国家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企业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
产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经营范围的表述统一按照《经营范围登记
规范表述目录(试行)》进行调整。详细情况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 日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关于拟修改经
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9,897,54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反
对股数 281,13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一) 《关于 11,326,830 97.38% 305,134 2.62% 0 0.00%
实施稳
定股价
方案的
议案》
(二) 《关于 11,326,827 97.38% 305,137 2.62% 0 0.00%
<回购
股份方
案>的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靳明明律师、吴学锋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