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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齐鲁华信:回购股份结果公告2022-09-23  

                           证券代码:830832            证券简称:齐鲁华信          公告编号:2022-072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
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详细情况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
编号:2022-061)。回购方案的主要情况如下:
       1、回购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为完善公司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
发展,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
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2、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3、回购价格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
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7.00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
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
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4、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690,000 股,不超过 1,38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比例为 0.50%-0.99%,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
区间为 483 万元-966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
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5、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
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
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继续回购将导致公司不满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
件,公司董事会应决议终止回购,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4)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应决议终止回购,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
满。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2 年 9 月 16 日开始,至 2022 年 9 月 21 日结束,实际回购
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23.90%,未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
情况如下:

       截至 2022 年 9 月 21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 329,852 股,占公司总股本 0.24%,占拟回购总量上限的 23.90%,最高成交价
为 6.2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27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891,695.88 元(不含
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总金额上限的 19.58%。本次回购期限内,公
司股票已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董事会审议通过终
止本次公司回购股份。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22-056)、《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
号:2022-061)。
       2、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前十大
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3、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前十大股
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4、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首次回
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不存在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
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      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到公司未来的
持续经营能力,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所回购股份的后
续处理,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七、      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交易明细。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