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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齐鲁华信:关于授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2-10-28  

                        证券代码:830832           证券简称:齐鲁华信         公告编号:2022-080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齐鲁华信高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高科”)
业务发展,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全资子公司华信高科贷款融资计划,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华信高科向有关银行和其他融资机构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
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期限为一年。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
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本次授权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3.65%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授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齐鲁华信高科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住所:淄博市周村区东门路 1688 号
    注册地址:淄博市周村区东门路 1688 号
    注册资本:120,000,000 元
    实缴资本:120,000,000 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文勇
    主营业务:新型分子筛、汽车尾气催化剂、脱硫助剂、煤化工催化剂、偏铝
酸钠(以上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电子产品的开
发、设计,化工科技服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7 年 11 月 23 日
    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
   2.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2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790,667,021.34 元
    2022 年 9 月 30 日流动负债总额:146,526,682.20 元
    2022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621,756,191.03 元
    2022 年 9 月 30 日资产负债率:21.36%
    2022 年 9 月 30 日营业收入:279,213,265.41 元
    2022 年 9 月 30 日利润总额:42,619,826.59 元
    2022 年 9 月 30 日净利润:37,063,003.63 元
    审计情况: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全资子公司华信高科贷款融资计划,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华信高科向有关
银行和其他融资机构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 10,000 万元,期限为一年。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
协议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信高科为满足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拟定贷款融资计
划,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华信高科经营发展,公司为其办理融资业务提供担保。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全资子公司华信高科因新型分子筛项目建设及日常运营需要增加银行贷款
融资,随着未来产能进一步释放及产品竞争力提升,业务将实现快速增长,具备
良好的盈利及偿债能力。本次预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将有利
于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信贷资源,支持和保证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
金需求,有利于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全资子公司华信高科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本次将有效补充其流动资金,有利
于其经营发展。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华信高科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要求。
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对外担保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不会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齐鲁华信本次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占公司最近一

                     项目                         数量/万元       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余额                  10,000         100.00%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
                                                              0            0.00%
保余额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0        -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0        -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0        -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