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基康仪器: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2022-12-30  

                        证券代码:830879           证券简称:基康仪器           公告编号:2022-060



                         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 月 16 日 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 年 1 月 15 日 15:00—2023 年 1 月 16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
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
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
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
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
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
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
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0879             基康仪器       2023 年 1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 8 号天创科技大厦 1120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及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 案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官 网
(www.bse.cn)上披露的《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5)。
          审议《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拟购买实际控制人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议 案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官 网
(www.bse.cn)上披露的《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6)。
         审议《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方案的议案》
    议 案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官 网
www.bse.cn)上披露的《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公告》(公告
编号:2022-057)。
         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份回购的相关事宜议
  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章程》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
第 4 号——股份回购》第二十条的规定,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
计划,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因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回购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
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无须再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如出现上述《公司章程》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份回购》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回购股份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回购
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
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
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4)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择机
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6)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回购注销事宜(如需);
    (7)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
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股票正式在北交所
上市满三年止。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二);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二);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信函方式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
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
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
卡。
(二)登记时间:2023 年 1 月 13 日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 8 号天创科技大厦 1112 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如下:
(二)会议费用:自理
(三)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 8 号天创科技大厦 1112 室
(四)邮政编码:100080
(五)联系人:吴玉琼
(六)联系电话:010-62698899
(七)临时提案: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