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53 证券代码:830879 证券简称:基康仪器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第三次行权条件成就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次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3 号》”)相关规 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次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独立董事对《关于 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次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9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在审议《关于股权 激励计划的议案》时,关联董事赵初林先生回避表决。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的 议案》。独立董事对《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9 年 8 月 26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关于对拟认定核心 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股权激励计划》 (公告编号:2019-050)、《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9-05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19-055)。 2019 年 8 月 26 日至 8 月 31 日,公司进行了核心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公 1 公告编号:2022-053 示期间,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核心员工认定提出的异议。 2019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2019 年 9 月 3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了《2019 年 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 2019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9 年 9 月 17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了《2019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 二、本期股票期权授予及历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一)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2019 年 9 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审议日期:2019 年 9 月 16 日 2、授予日期:2019 年 9 月 17 日 3、授予对象及人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5 名,核心员工 10 名,合计 15 名(因激励对象常星宇离职) 4、初始授予数量:6,774,546 股 5、初始行权价格:1.36 元/股(权益分派后) 6、股票来源:回购的公司库存股 7、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自2019年8月26日《股权激励计划》披露以来,公司共进行过一次权益分派 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 露的《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更正后)》(公告编 号:2020-049)。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2 公告编号:2022-053 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行权价格调整为1.36元/股。 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次行权价格的议案》,对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进行调整,第一次、第二次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由1.50元/股调整为1.36元/股。 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第三次等待期于2022年3月30日届满(因公司处于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审核过程中,故此前未办理行权 事项),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由1.36元/股调整为1.07元/股。 8、授予数量调整情况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确定 16 名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象常星宇因工 作变动原因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授予人数由 16 人调整为 15 人,授予期权数量由 6,900,000 股调整为 6,774,546 股。 (二)历次股票期权行权及调整情况 第一次股票期权行权及调整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9 年 9 月 17 日 2、行权价格:1.36 元/股 3、行权人数:15 名 4、行权对象类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 5、行权数量:2,258,182 份 6、股票来源:回购的公司库存股 7、权益分派导致行权价格调整事项 自2019年8月26日《股权激励计划》审议通过至第一次行权,公司共进行过 一次权益分派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官网披露的《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更正 后)》(公告编号:2020-049)。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行权价格调整为1.36元/ 股。 注:根据调整规则,本次股票行权价格为每股 1.5 元-0.14 元=1.36 元。 3 公告编号:2022-053 8、第一次行权结果明细表 实际行权 实际行权对 数量占获 应股票数量 序 可行权数量 实际行权数 姓名 职务 授数量的 占行权后总 号 (份) 量(份) 比例 股本的比例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赵初林 董事、总经理 920,000 920,000 100% 0.71% 副总经理、董 100% 2 吴玉琼 230,000 230,000 0.18% 事会秘书 3 赵鹏 副总经理 230,000 230,000 100% 0.18% 4 张绍飞 副总经理 230,000 230,000 100% 0.18% 5 于雷雷 财务总监 230,000 230,000 100% 0.18%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1,840,000 1,840,000 100% 1.42% 二、核心员工 副总工(核心 100% 1 赵营海 41,819 41,819 0.03% 员工) 副总工(核心 100% 2 谢坚 41,819 41,819 0.03% 员工) 副总工(核心 100% 3 谭斌 41,818 41,818 0.03% 员工) 研发专总(核 100% 4 江修 41,818 41,818 0.03% 心员工) 研发部经理 100% 5 雷霆 41,818 41,818 0.03% (核心员工) 研发部副经 100% 6 饶少锋 理(核心员 41,818 41,818 0.03% 工) 生产部经理 100% 7 吴其均 41,818 41,818 0.03% (核心员工) 工艺专员(核 100% 8 庄治洪 41,818 41,818 0.03% 心员工) 工程部经理 100% 9 钱志刚 41,818 41,818 0.03% (核心员工) 营销中心副 100% 10 李海龙 总监(核心员 41,818 41,818 0.03% 工) 核心员工小计 418,182 418,182 100% 0.32% 合计 2,258,182 2,258,182 100% 1.74% 4 公告编号:2022-053 上述名单中,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第一次股票期权行权结果与可行权情况不存在差异。 9、第一次行权情况审议及信息披露情况 2020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 董事对《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 会对《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发表意见。 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89)、《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成就公 告》(公告编号:2020-091)、《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成就事项的意 见》(公告编号:2020-095)、《监事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成就事项的意 见》(公告编号:2020-096)。 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了《股权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结果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1-043)。 第二次股票期权行权及调整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9 年 9 月 17 日 2、行权价格:1.36 元/股 3、行权人数:15 名 4、行权对象类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 5、行权数量:2,258,182 份 6、股票来源:回购的公司库存股 7、权益分派导致行权价格调整事项 自2019年8月26日《股权激励计划》审议通过至第二次行权,公司共进行过 一次权益分派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官网披露的《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更正 后)》(公告编号:2020-049)。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行权价格调整为1.36元/ 5 公告编号:2022-053 股。 注:根据调整规则,本次股票行权价格为每股 1.5 元-0.14 元=1.36 元。 8、第二次行权结果明细表 实际行权 实际行权对 数量占获 应股票数量 序 可行权数量 实际行权数 姓名 职务 授数量的 占行权后总 号 (份) 量(份) 比例 股本的比例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赵初林 董事、总经理 920,000 920,000 100% 0.71% 副总经理、董 100% 2 吴玉琼 230,000 230,000 0.18% 事会秘书 3 赵鹏 副总经理 230,000 230,000 100% 0.18% 4 张绍飞 副总经理 230,000 230,000 100% 0.18% 5 于雷雷 财务总监 230,000 230,000 100% 0.18%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1,840,000 1,840,000 100% 1.42% 二、核心员工 副总工(核心 100% 1 赵营海 41,819 41,819 0.03% 员工) 副总工(核心 100% 2 谢坚 41,819 41,819 0.03% 员工) 副总工(核心 100% 3 谭斌 41,818 41,818 0.03% 员工) 研发专总(核 100% 4 江修 41,818 41,818 0.03% 心员工) 研发部经理 100% 5 雷霆 41,818 41,818 0.03% (核心员工) 研发部副经 100% 6 饶少锋 理(核心员 41,818 41,818 0.03% 工) 生产部经理 100% 7 吴其均 41,818 41,818 0.03% (核心员工) 工艺专员(核 100% 8 庄治洪 41,818 41,818 0.03% 心员工) 工程部经理 100% 9 钱志刚 41,818 41,818 0.03% (核心员工) 营销中心副 100% 10 李海龙 41,818 41,818 0.03% 总监(核心员 6 公告编号:2022-053 工) 核心员工小计 418,182 418,182 100% 0.32% 合计 2,258,182 2,258,182 100% 1.74% 上述名单中,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第二次股票期权行权结果与可行权情况不存在差异。 9、第二次行权情况审议及信息披露情况 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次行权条件成就的议 案》。独立董事对《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次行权条 件成就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次行权 条件成就事项的意见》(公告编号:2021-051)、《监事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二 次行权条件成就事项的意见》(公告编号:2021-052)。 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了《股权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次行权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三、行权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一)行权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公司激励对象已满足《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次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具体情况如下: 1、等待期条件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次行权期为 2021 年度指标条件考核结果公布 之日起 30 日内,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已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公司第三次行权期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届满,因公司 正处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过程中,根据《北 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在审期间,发行人不应新增期权激励计划,相关激励对象原则上不得行 权”的规定,故未办理行权事项。2022 年 12 月 20 日,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7 公告编号:2022-053 股票于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召开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限制行权的议案》,董事会确认决定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因公司发行上市,股权激励对象限制行权;自公司 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或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事项终止之日起恢复行权,激励对象或其法定继承人应于恢复行权之日 起 90 日内完成行权。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收到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 的《股票期权行权申请书》。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次行权条件成 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次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未发生负面情形条件成就情况 类别 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在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终止激励计划的情 形: (1)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公司出现合并、分立等情形; 公司未发生 (3)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激励计划的; 前述情形,满足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行权条件。 公司未发生负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面情形条件 (5)国家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国家行政机关认 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如 下负面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8 公告编号:2022-053 激励对象未发生在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如下负面情形: (1)被证券交易所或股转公司公开谴责或直接宣布为不 适当人选不满三年的; (2)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或股转公司纪律 处分不满三年的; (3)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 生负面情形条 (4)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件 (5)董事会认定不能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 激励对象未发生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规定 生前述情形,满 的如下负面情形: 足行权条件。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业绩条件成就情况 条件 成就情况 条件一:公司合并主营业务净利润,公司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2021 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主营业务净利润不低 通 合 伙 ) 出 具 的 “ 天 衡 审 字 于 2645 万元。 (2021)01034 号”《审计报告》,公司 条件二:公司合并主营业务收入,公司 2021 2021 年度合并报表业务净利润为人民 公司业绩考核 年 经 审 计 的 合 并 报 表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不 低 于 币 5,038.52 万元;公司合并主营业务 18500 万元。 收入为人民币 25,913.96 万元;公司合 条件 条件三:公司合并主营业务现金流,公司 2021 并主营业务现金流为人民币 4,283.85 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主营业务现金流不低于 万元。 1800 万元。 达到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9 公告编号:2022-053 激励对象在等待期内须持续在岗,且没有出现 以下情形: 1、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或给公司造成巨 大经济损失,或给公司造成严重消极影响,受 15 名激励对象均满足个人考核要 个人考核要求 到公司处分的; 求。 2、激励对象自行辞职的; 3、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4、存在不能成为激励对象情形的。 激励对象出现上述任一情形的,不得行权。 (二)对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注销安排 激励对象必须在对应行权期内行权完毕。若未达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份期 权不得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对应行权期内行权的该部分股份期权视为 激励对象放弃行权,激励对象无权再要求行权。未行权的股份期权对应的股票由 公司注销或由董事会决议处置。 四、行权条件成就具体情况 (一)行权基本情况 1、授予日:2019 年 9 月 17 日 2、行权价格:1.07 元/股 3、可行权人数:15 名 4、可行权对象类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 5、可行权数量:2,258,182 份 6、股票来源:回购的公司库存股 7、权益分派导致行权价格调整事项 激励计划披露以来的权益分配对行权的影响情况 1、激励计划披露以来的权益分配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披露了《基康仪器股 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告编号:2019-050)。 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年4月15日召 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5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的《基康 10 公告编号:2022-053 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0- 049),公司以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123,900,9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人民币现金1.50元。(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14176)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5月10日召开 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根据公司2021年6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的《基康仪 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公司以 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126,497,7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 3.0元。(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2919) 除此之外,公司自2019年8月26日以来未进行其他权益分配安排。 2、权益分配对行权影响的具体情况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调整规则及自《股权激励计划》披露以来公司 发生的派息事项(自股权激励计划披露日以来,未触发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 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其他调整事项),本次行权时,股票行权 价格为1.07元/股。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行权价格调整为1.36元/股。公司于 2022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 权激励计划第三次行权价格的议案》,行权价格调整为1.07元/股。 注:根据调整规则,本次股票行权价格为每股1.50元-0.14元-0.29元=1.07元。 此外,在本次行权股份登记前,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分红派息等事项,将对本次行权股份数量和价格按照《股 权激励计划》中相应的规则进行调整。 (二)行权条件成就明细表 行权条件成 对应股票数 行权条件成 序 剩余期权数 就数量占获 量占行权前 姓名 职务 就数量 号 量(份) 受数量的比 总股本的比 (份) 例(%) 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赵初林 董事、总经理 920,000 920,000 33.33% 0.71% 11 公告编号:2022-053 2 吴玉琼 副总经理、董 230,000 230,000 33.33% 0.18% 事会秘书 3 赵鹏 副总经理 230,000 230,000 33.33% 0.18% 4 张绍飞 副总经理 230,000 230,000 33.33% 0.18% 5 于雷雷 财务总监 230,000 230,000 33.33% 0.18%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1,840,000 1,840,000 33.33% 1.42% 二、核心员工 1 赵营海 副总工(核心 41,819 41,819 33.33% 0.03% 员工) 2 谢坚 副总工(核心 41,819 41,819 33.33% 0.03% 员工) 3 谭斌 副总工(核心 41,818 41,818 33.33% 0.03% 员工) 4 江修 研发专总(核 41,818 41,818 33.33% 0.03% 心员工) 5 雷霆 研发部经理 41,818 41,818 33.33% 0.03% 6 饶少锋 研发部副经 41,818 41,818 33.33% 0.03% 理(核心员 工) 7 吴其均 生产部经理 41,818 41,818 33.33% 0.03% (核心员工) 8 庄治洪 工艺专员(核 41,818 41,818 33.33% 0.03% 心员工) 9 钱志刚 工程部经理 41,818 41,818 33.33% 0.03% (核心员工) 10 李海龙 营销中心副 41,818 41,818 33.33% 0.03% 总监(核心员 工) 核心员工小计 418,182 418,182 33.33% 0.32% 12 公告编号:2022-053 合计 2,258,182 2,258,182 33.33% 1.74%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上述名单中,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缴款安排 (一)缴款时间 缴款起始日:2023年1月3日(含当日) 缴款截止日:2023年1月10日(含当日) (二)缴款账户 账户名称: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房山支行 账号:320756020486 其他要求:汇款用途填写“行权认购资金”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吴玉琼 电话:62698899 传真:62698866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8号天创科技大厦1111室 六、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激励对象股票期权个人所得税缴纳的资金全部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公司将 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八、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等待期满后,未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 司注销,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若符合行权条 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九、相关审核意见 13 公告编号:2022-053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和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次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在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第二次行权等待期内,公司及激励对象(除 离职外)均未发生不得行权的情形,行权遵循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 考核条件要求,本次共 15 名激励对象满足行权条件要求,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公司对本次行权安排的审议程序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次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15 名激励对象以 1.07 元/股的行权价格行权,对应股票期 权的行权数量为 2,258,182 股。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和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次行权期行权条件 已成就。在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次行权等待期内,公司及激励对象 (除离职外)均未发生不得行权的情形,行权遵循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 面绩效考核条件要求,本次共 15 名激励对象满足行权条件要求,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本次行权安排的审议程序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次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 就。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15 名激励对象以 1.07 元/股的行权价格行权,对应股 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 2,258,182 股。 3、法律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4、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4 公告编号:2022-053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本 次股票期权的行权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备查文件 (一)、《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 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四)、《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 项的核查意见》 (五)、《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 书》 (六)、《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次行权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