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基康仪器: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调整事宜的核查意见2023-03-14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调整事宜的
核查意见
一、本次调整的批准与授权
根据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董事会会议文件、
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会议文件,公司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调整
事宜履行的授权与批准程序如下:
1.2023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安排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
意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董事会审议前述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已
回避表决。
同日,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安排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意
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
综上,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就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调整事
宜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
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尚需取得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调整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相关董事会会议文件资料,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的主
要原因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的规定,加之正值 2022 春节假期、年报编制等原因,为稳定员工士气,
调动员工积极性,充分发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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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相关董事会会议文件资料,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的主
要内容为“将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延长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经核查,上述调整不会导致本次激励计划加速行权或提前解除限售的情形,
也不会导致降低行权价格或授予价格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的规定。
综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调整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明显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就股权激励计划
第三个行权期调整事宜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调整事宜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
调整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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