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基康仪器: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3-03-31
证券代码:830879 证券简称:基康仪器 公告编号:2023-056
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已回购部分股份并减少
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已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
股份回购》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拟注销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2,383,636 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2,383,636 股股份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变更为
人民币 139,497,776 元,公司股份总数将变更为 139,497,776 股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在《北京晚报》刊登了减资相关公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
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债权人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
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
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 年 3 月 31 日-2023 年 5 月 14 日(工作日 9:00-11:30;14:00-
17:00)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 8 号天创科技大厦 1111 室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10-62698899
传真:010-62698866
邮编:100080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
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特此公告。
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