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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基康仪器: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4-19  

                         证券代码:830879            证券简称:基康仪器             公告编号:2023-068



                          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
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05,730,762.74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94,316,484.04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5,799,110.40 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9,497,7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注:公司权益分派预案公告日总股本为 141,881,412 股,库存股 4,641,818 股。公司

已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完毕 2,383,636

股库存股股份的注销手续,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办理完毕 2,258,182 股库存股股份的股

权激励行权事宜。截止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39,497,776 股,库存股份为 0。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
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78 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
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
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3.600000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
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3 年 4 月 25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4 月 26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4 月 25 日下午北京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
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 8 号天创科技大厦 1111 室
    联系人:吴玉琼
    电话:010-62698899
    传真:010-62698866

六、备查文件
《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