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凯添燃气:股票解除限售公告2022-02-11
证券代码:831010 证券简称:凯添燃气 公告编号:2022-004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70,628,653 股,占公司总股本 30.12%,可交
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6 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本次解
是否为控
董事、监 除限售
股股东、 本次解 本次解除 尚未解除
序 事、高级 股数占
股东姓名或名称 实际控制 限售原 限售登记 限售的股
号 管理人员 公司总
人或其一 因 股票数量 票数量
任职情况 股本比
致行动人
例
1 龚晓科 是 董事长 A 12,165,000 5.19% 40,035,000
凯添能源装备有 C 45,015,500
2 是 - 19.20% 0
限公司
3 王永茹 是 - C 1,848,500 0.79% 0
4 龚晓勇 是 - C 1,500,000 0.64% 0
5 龚晓东 是 - C 554,500 0.24% 0
6 龚炯遐 是 - C 550,000 0.23% 0
董事、总 A 6,208,853
7 穆云飞 否 2.65% 20,241,147
经理
8 王中琴 否 - C 2,201,300 0.94% 8,750,000
9 尹湘 否 - B 585,000 0.25% 0
合计 — 70,628,653 30.12% 69,026,147
注:解除限售原因:
A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
B 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
C 自愿限售解除限售
D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E 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F 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
自愿限售解除情况说明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晓科及其一致行动人凯添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王永茹、龚晓东、龚晓勇、龚炯遐,持股 10%以上股东穆云飞及配偶王中琴作
出承诺 :
“(1)自本次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在本次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 2 年内
减 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在精选层挂牌后 6 个月内如公司
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挂牌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 行价,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精选层挂牌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
限将自动 延长 6 个月。若公司股票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本条承诺不因本承诺人职务变
更、离职等 原因而放弃履行。
(3)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如本承诺人任职公司董事、监事、 高
级管理人员的,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直接及/或 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4)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
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5)如监管机构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特别规定或有更高要求的,本承
诺人将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相关股份转让
和交易按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公司的有关规定执
行。
(6)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
诺人转让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在本次股票在精选层挂牌前已发行的股份
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二、公司在精选层挂牌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格 4.79 元/股,
触发上述承诺的履行条件。公司股东龚晓科、凯添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王永茹、
龚晓勇、龚晓东、龚炯遐、穆云飞、王中琴持有本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依据上述
条件自动延长六个月,即延长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后方可解除锁定。
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提前解除限售、超额解除限售等违反约定、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 数量(股) 百分比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160,814,828 68.58%
1、高管股份 47,372,772 20.20%
2、个人或基金 26,312,400 11.22%
有限售条件的 3、其他法人 0 0.00%
股份 4、限制性股票 0 0.00%
5、其他 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73,685,172 31.42%
总股本 234,500,000 100.00%
注:如公司近期办理过新增股份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以新增股份登记后的总股本为准。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王中琴于 2019 年 12 月以其持有的息烽汇川能源开发
有限公司 70%股权认购公司股票 8,750,000 股。因该部分股票涉及自愿限售安排,
且王中琴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承诺:“本次交易中认购的甲方股份发行之日起满
十二个月,且净利润承诺补偿义务已履行完毕后,方可申请解锁股份。”具体详
情可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 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的《宁夏凯添燃气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故本次股东王中琴所持股份中 8,750,000
股限售股不予解除限售。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不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
限售股份
五、备查文件
(一)《股东名册》;
(二)《股票解除限售申请表》;
(三)《股票解除限售相关说明》。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