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凯添燃气: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更正后)2022-04-20
证券代码:831010 证券简称:凯添燃气 公告编号:2022-016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履职期间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法律和规
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 2021 年度内相关会
议,关注和认同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并对董事会的相关
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我们在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7 次董事会议,我们均实际出席会议,未发生缺席
会议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会议召开前,我们认真阅览
相关会议材料,认真负责的进行会议准备,对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水平发挥了
积极作用。
独立董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列席 实际列席
出席 对董事会各项
事 董事会 席董事 股东大 股东大会
方式 议案投票情况
姓名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现场/
唐 旭 7 7 均为同意 2 0
通讯
现场/
冯西平 7 7 均为同意 2 0
通讯
现场/
吴 妍 7 7 均为同意 2 0
通讯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我们对于董事会审议时需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予以了重点关注,
进行了认真细致地研究论证。本年度,我们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形如下:
召开 会议 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日期 届次 结果
1、《关于确认 2020 年度超出预计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第三届董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1.01.26 事会第十 同意
2、《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
二次会议
独立意见
1、关于《2020 年度权益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3、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第三届董 4、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
2021.04.22 事会第十 意见; 同意
三次会议 5、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
2021.08.11 事会第十 同意
议案》的独立意见
五次会议
第三届董 1、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1.08.25 事会第十 2、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同意
六次会议 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预计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
2、关于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1.12.29 事会第十 同意
3、关于公司《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八次会议
4、关于《提名高永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的内容均已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bse.cn)。
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我们认真审议了历次董事会所涉及的议案事项,独立、客观、审慎地行
使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从实际行动出发来维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在履职工作期间,我们通过自身的专业知识向公司提出经营管理工作相
关的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科学决策作用。
四、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4、无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5、现场检查情况:2021 年度任职期间,独立董事结合各次董事会、股东大
会等日程安排,和管理层充分沟通了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
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独立董事与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多次到公司了解重大事项及
其进展情况,及时就相关的问题进行沟通。
6、参加业务培训情况:2021 年度任职期间,结合实际情况,独立董事参加
北京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相关业务培训,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和监督能力;
7、2021 年度任职期间,独立董事不存在被北交所(或股转公司)实施工作
措施、自律监管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2022 年度,我们将本着“独立公正”的原则,继续勤勉尽责,加强与公司
股东、董事、监事、经营管理层的联系沟通,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唐旭、冯西平、吴妍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