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国义招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2023-03-10
证券代码:831039 证券简称:国义招标 公告编号:2023-025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义招标”或“公司”)拟
发行股份购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本次交
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经审慎分析,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
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
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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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
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
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7.本次交易前,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建立了相应的法人治理
结构。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本次
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经审核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
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2.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
3.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4.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
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5.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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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说明。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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