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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国义招标: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10  

                        证券代码:831039        证券简称:国义招标        公告编号:2023-033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义招标”或“公司”)拟

发行股份购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

    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和《国义招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文件并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秉承

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出具如下意见:

    1、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已经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经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
                                 1
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关于本

次交易的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2、本次交易方案以及《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意向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注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3、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注册管理办

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

项法定条件。

    4、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广东

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5、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长期

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长远持续发展,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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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公司已聘请具有相关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评估

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评估,标的资产最终的交易价格将以评估

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作为定价依据,最终交易价格将在资产

评估结果的基础上由本次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的定价原

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次交易公开、公平、合理,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

   7、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待审计、评估工

作完成后,公司就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再次召开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相

关事项进行审议,届时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将对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再

次发表独立意见。我们同意董事会在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

完成后,再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本次交易尚需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获得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广东省国资委同意批复、北京证券交易所审

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公司本次交易预案的总体安排。

   特此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进一、贺春海、朱为缮

                                            2023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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