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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泰德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18  

                          证券代码:831278          证券简称:泰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

以及《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对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及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询问,我们认为:公
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被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等违法违规的情况。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
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我们认
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
和募集资金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的议案》。




                                         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宇、刘学生

                                                 2022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