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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泰德股份: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2022-08-18  

                                证券代码:831278        证券简称:泰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
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5 月 1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泰德汽车
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1044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4.06 元/股,初始发行股数为 2,500.00 万股(不含行使超额
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1,5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
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4,932,024.7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6,567,975.23
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9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2]251Z0019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获授权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
券”)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
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
数量限额(3,750,000 股)。截至 2022 年 7 月 7 日日终,获授权主承销商已利用本次
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部分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 3,750,000
股,买入股票数量与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数量相同,因此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未
行使,未涉及新增发行股票情形。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
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管理制度,并与中泰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 86,567,975.23 元低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更加合理、审慎、有
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调整后拟投入募
 序 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原拟投入募集资金
                                                                       集资金
         高性能新能源汽车
   1     轴承智能制造车间    54,455,200.00        54,455,200.00        43,756,556.60
         建设项目
         商用汽车轴承产线
   2                         38,902,000.00        38,902,000.00        16,191,607.31
         建设项目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3                         34,203,800.00        23,367,800.00        26,619,811.32
         项目
          合     计         127,561,000.00       116,725,000.00        86,567,975.23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由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本次调整系基于公司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以及当前实际经营情况所做出,实际募集资金不足完成的部分,公
司将以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以确保上述项目完成建设。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要求,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和
全体股东利益。
    四、 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
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
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
集资金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系公司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
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
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
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对募投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
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调整事项履
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调
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
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对公
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
议。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