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278 证券简称:泰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44 号)同意注册, 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0,000 股,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4.06 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9 日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0,000 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1,500,000.00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4,932,024.7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6,567,975.23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 [2022]251Z0019 号《验资报告》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1,500,000.00 减:募集资金费用 14,932,024.77 募集资金净额 86,567,975.23 加:尚未支付的募集资金费用 154,666.28 加:存款利息收入 641,499.85 减:银行手续费、工本费 771.97 减: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20,330,447.75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7,032,921.6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 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会同独立财务顾问中泰证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小港一路 215646392631 39,323,468.35 支行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 86615007101421003849 19,926,780.2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 522030100100264889 7,782,673.07 合 计 67,032,921.64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内。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6,192,282.02 元,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 2,575,471.68 元(不含税),公司对本次置换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具体 如下: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 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2]251Z0201 号的鉴证报告。 中泰证券作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委托方 委托理财 产品 委托理 委托理财 委托理财 收益类 预计年化收 名称 产品类型 名称 财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型 益率(%) - - - 0 - 0%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 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022 年度,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小港一路支行、齐鲁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分别签订协定存款 协议进行现金管理。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协定存款余额为 65,932,921.64 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 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泰证券对泰德股份募集资金使 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泰德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泰德股份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备查文件 (一)《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三)《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四)《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五)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8,656.80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33.0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33.04 0.00% 总额比例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 募集资金用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报告期投入金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项目,含部 计投入金额 进度(%) 定可使用状 途 (1) 额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分变更 (2) (3)=(2)/(1) 态日期 化 高性能新能 2024 年 12 不适用 否 源汽车轴承 月 31 日 否 4,375.66 479.94 479.94 10.97% 智能制造车 间建设项目 商用汽车轴 2024 年 12 不适用 否 否 1,619.16 461.92 461.92 28.53% 承产线建设 月 31 日 技术研发中 2024 年 12 不适用 否 否 2,661.98 1,091.18 1,091.18 40.99% 心建设项目 月 31 日 合计 - 8,656.80 2,033.04 2,033.04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 划进度项目,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 不适用 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不适用 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6,192,282.02 元,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575,471.68 元(不含税),公司对本次置换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具体如下: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2]251Z0201 号的鉴证 报告。 中泰证券作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的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不适用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