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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迪尔化工: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3-04-24  

                        報 告 書
   REPORT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天运[2023]核字第 90188 号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JONTE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JONTE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审计单位: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10-88395676
                 传真电话:010-88395200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JONTE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报 告 书
                                           R        E   P O R T




        目    录
    一、鉴证报告
    二、报告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3、 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4、 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第 2 页共 4 页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JONTE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关于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天运[2023]核字第 90188 号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执行了鉴

证工作。

     一、董事会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 号)编制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

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

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

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

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

司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披露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之目的

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

计师事务所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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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 年 7 月公司完成 2021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 2,025.00 万元,募集资金情况

如下:

    2021 年 4 月 2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定向发行说明书》等与股票

发行相关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1,500.00 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1.35 元,预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不超过 2,025.00 万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21 年 6 月 4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对山东华阳

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1]1524 号)。

    2021 年 6 月 30 日(认购截止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 2,025.00 万元。2021 年 7 月 2 日,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编号:中天运【2021】验字第

90048 号)审验。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主办券商、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宁阳支行

(以下简称“莱商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7 月 26 日,本次发行新增股票完成登记。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另外,公司已与

主办券商、莱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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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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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初始存放金额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备注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
                   803060601421003675     20,250,000.00                 0.00    销户
公司泰安宁阳支行

    注: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办理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年度报告已披露信息的比较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

容不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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