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龙竹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19
证券代码:831445 证券简称:龙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9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
关规定,本着审慎、负责任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针对《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1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
告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等事项,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针对《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须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工
作认真尽责,严格依据现行法律对公司进行审计。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针对《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募集资金
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针对《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我们认为:公
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确保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短期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针对《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利润水平及未来发展潜力,符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及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就 2021 年年度权益分
派预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付玉、刘阳
2022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