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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龙竹科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1  

                           证券代码:831445        证券简称:龙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2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连健昌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发
布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7,503,3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40%。
    注:截至 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33,568 股。公司总
股本为 115,065,800 股,则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14,732,232 股。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66,5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6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总经理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56)、《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
 号:2022-05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7,481,38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22,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成员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
 责,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紧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和经营方针开
 展各项工作,总结并形成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7,481,38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22,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成员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
责,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总结并形成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7,481,38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22,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付玉女士、刘阳先生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
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1 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
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总结并形成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7,481,38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22,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 2021 年全年经营及财务状况编制《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
在综合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市场情况和宏观经济预期基础上编制《2022 年度财
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7,481,38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22,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拟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7,481,38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22,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
上披露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2-06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7,481,38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22,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
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
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
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6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7,481,38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22,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
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3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7,503,38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结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按照公司治理有关文件的精神,严
格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形成了相关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
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22-06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7,481,38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22,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
 (九)                             2,975,823       100.00%    0      0.00%    0      0.00%
         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朱艳萍、王婷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