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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龙竹科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8-02  

                            证券代码:831445       证券简称:龙竹科技      公告编号:2022-128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8 月 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大会议室及网络视频会议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连健昌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发
布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2-122),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0,064,3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648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183,9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1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6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总经理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2022 年以来,俄乌冲突持续不断、全球疫情反复等多重因素的叠加,宏观
经济状况、市场环境与公司推出激励计划时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导致公司预期
的经营情况与股权激励方案考核指标存在偏差,预计剩余两期经营业绩无法满
足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继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及
效果。
     鉴于公司持续鼓励研发创新,积极布局竹材料新兴应用领域,不断引进各
类人才。为使公司人才队伍更加充实稳定,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保护核心
团队积极性出发,公司董事会经审慎研究后决定,终止实施激励计划并回购注
销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此外,公司激励对象冯磊于 2022 年 6 月离职并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再
符合激励对象条件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2.48 万股限制性股票由
公司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
终止实施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12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6,256,35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叶学财、王晓民、张丽芳、刘贤安、朱华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终止实施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及 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
公司决定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34,600 股进行回购
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由原 148,864,625 股减少至 148,030,025
股,注册资本由原 148,864,625.00 元减少至 148,030,025.00 元。公司拟根据本次
回购注销结果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0,063,67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
反对股数 6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终止暨回
   购注销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具体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向北京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有关回购
注销业务;
   (2)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
机构;
   (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4)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章、
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
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6,256,35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叶学财、王晓民、张丽芳、刘贤安、朱华回避表决。
(四)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股权激励计
 (一)                       2,614,116   100.00%     0      0.00%       0      0.00%
          划暨回购注销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朱艳萍、王婷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