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龙竹科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12-14
证券代码:831445 证券简称:龙竹科技 公告编号:2022-172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
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股权激
励对象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以竹
代塑”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快速推进及最终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
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拟实施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
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
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股权激励对象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
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含全资子公
司、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包含未来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首次授予各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解除限售条件)如下表所示:
以 2022 年的营业收入为基 以 2022 年的净利润为基
数,对应考核年度的营业收 数,对应考核年度的净利
对应考核
解除限售期 入增长率(A) 润增长率 (B)
年度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Am)
(An) (Bm) (Bn)
首次授予 12 个月后
2023 15% 12.75% 15% 12.75%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 24 个月后
2024 30% 25.50% 30% 25.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 36 个月后
2025 50% 42.50% 50% 42.5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层面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解除限售比例(X)
A≥Am 或 B≥Bm X=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A)
An≤A<Am 或 Bn≤B<Bm X=85%
净利润增长率 (B)
A<An 且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