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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龙竹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2-14  

                        证券代码:831445          证券简称:龙竹科技         公告编号:2022-164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2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12 月 8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连健昌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董事吴贵鹰及独立董事付玉、刘阳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
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股权激励对象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
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以竹代塑”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快速推进及最终实现,
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龙竹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2-169)。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连健昌、吴贵鹰、叶学财、王晓民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付玉、刘阳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条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bse.cn)上披露的《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2-170)。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连健昌、吴贵鹰、叶学财、王晓民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业务)团队的稳定性,吸引与留住
优秀人才,保证业务长期稳健发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名姜应军
等 71 人为公司核心员工。上述提名尚需向公司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龙竹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17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龙竹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2-172)。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连健昌、吴贵鹰、叶学财、王晓民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付玉、刘阳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
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权益的授予日,根据本激励计划授予相关激
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并办理股份登记、限售等事宜;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分期对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条件的达成情况及
可解除限售的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回购、注销等事
宜;
  (4)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或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进行激
励计划和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
  (5)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
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
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
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6)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 公
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
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
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
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
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
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
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予的适当
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连健昌、吴贵鹰、叶学财、王晓民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拟
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2-17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
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2-17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