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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龙竹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2022-12-14  

                         证券代码:831445          证券简称:龙竹科技            公告编号:2022-174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七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2 月 29 日 16: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2 年 12 月 28 日 15:00—2022 年 12 月 29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
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
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
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
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
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
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
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除上述投票方式外,无其他投票方式。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445         龙竹科技     2022 年 12 月 2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朱艳萍、王婷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大会议室及网络视频会议
(八)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付玉、刘阳)作为
征集人,就公司拟于召开的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公司
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bse.cn)上披露的《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
决权公告》(公告编号:2022-166)。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
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
益、核心团队及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
展,确保公司“以竹代塑”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
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2 年股权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2-169)。


          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拟定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条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bse.cn)上披露的《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2-170)。


          审议《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业务)团队的稳定性,吸引与留住
优秀人才,保证业务长期稳健发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名姜应军
等 71 人为公司核心员工。上述提名尚需向公司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龙竹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171)。


           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龙竹科技集
团 股 份 有 限公 司 2022 年 股 权 激励 计 划 实施 考 核 管 理办 法 》(公 告 编 号 :
2022-172)。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
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权益的授予日,根据本激励计划授予相关激
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并办理股份登记、限售等事宜;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分期对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条件的达成情况及
可解除限售的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回购、注销等事
宜;
  (4)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或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进行激
励计划和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
  (5)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
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
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
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6)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 公
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
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
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
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
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
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
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予的适当
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为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水平并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
程》相关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
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2-173)。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四)(五)(六);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四)(五);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三)(四)(五);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法
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
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
    3、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
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加盖
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22 年 12 月 29 日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丽芳,联系电话 0599-5892989,联系地址南
   平市建阳区徐市镇龙泰园 1 号,邮编 354200。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