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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龙竹科技: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3-01-03  

                        证券代码:831445           证券简称:龙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2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

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首

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2022 年 6 月 15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4 日)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

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及变更查询证明》,在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前六个月(2022 年 6 月 15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4 日),共有 2 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行为,除此之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详见

下表:

 序号     股东姓名       交易期间          合计买入(股)   合计卖出(股)

                     2022 年 6 月 24 日-
  1         胡敏                               14,526           10,647
                     2022 年 11 月 8 日

                     2022 年 6 月 16 日-
  2        李永茂                              80,066           73,893
                     2022 年 7 月 19 日

      注:胡敏、李永茂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

      经核查,胡敏、李永茂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其知悉内幕信息之前。

根据该核查对象出具的《声明和承诺函》,其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

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

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该次股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的情形。

      除上述 2 人外,其余核查对象在核查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公司也未在上

述交易期间向其透露股权激励事项,上述人员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均基

于个人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

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公司相关人

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

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

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

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

为。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变更查询证明》;

(二)《2022 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