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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龙竹科技: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1-03  

                            证券代码:831445       证券简称:龙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1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2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大会议室及网络视频会议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连健昌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
发布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2-17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5,662,9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8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582,4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6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总经理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
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
司利益、核心团队及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可
持续发展,确保公司“以竹代塑”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
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
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龙竹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2-16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289,92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反
对股数 37,92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连健昌、吴贵鹰、王晓民、张丽芳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条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bse.cn)上披露的《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2-17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289,92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反
对股数 37,92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连健昌、吴贵鹰、王晓民、张丽芳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业务)团队的稳定性,吸引与留
住优秀人才,保证业务长期稳健发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名姜
应军等 71 人为公司核心员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bse.cn)上披露的《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
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17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7,101,85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反
对股数 37,92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张丽芳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龙竹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
2022-17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289,92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反
对股数 37,92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连健昌、吴贵鹰、王晓民、张丽芳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权益的授予日,根据本激励计划授予相关激
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并办理股份登记、限售等事宜;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分期对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条件的达成情况及
可解除限售的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回购、注销等
事宜;
   (4)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或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进行激
励计划和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
   (5)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
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
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
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6)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 公
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
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
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
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
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
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
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予
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289,92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反
对股数 37,92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连健昌、吴贵鹰、王晓民、张丽芳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为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水平并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公司
章程》相关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
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2-17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7,207,52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反
对股数 37,92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
(一)                      1,544,544   97.60%   37,925   2.40%       0       0.00%
         励计划(草案)>

         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
(二)                      1,544,544   97.60%   37,925   2.40%       0       0.00%
         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

(四)   励计划实施考核     1,544,544   97.60%   37,925   2.40%       0       0.00%

         管理办法>的议

         案》

         《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2 年
(五)                      1,544,544   97.60%   37,925   2.40%       0       0.00%
         股权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

         案》




       涉及公开征集表决权事项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公开征集获得授权情况合计
                                                                          表决结果
序号            名称           股东人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关于公司<2022

(一) 年股权激励计划             0        0.00%   0.00%      通过

         (草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
(二)                            0        0.00%   0.00%      通过
         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
(四)                            0        0.00%   0.00%      通过
         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五) 公司 2022 年股权激         0        0.00%   0.00%      通过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

         议案》

 征集人是否按照已披露的表决意见和股东授权委托书指示代为       是
                            行使股东权利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朱艳萍、王婷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
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