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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龙竹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19  

                        证券代码:831445          证券简称:龙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付玉女士、刘阳先生作为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竹科技”

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

《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度工作中,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董事会的

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董事会会议 12 次,股东大会会议 8 次。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均投了

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独立董事的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应出席     实际出                 委托出     缺席
 会议类型     独立董事姓名                            出席方式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付玉           12        12          通讯        0        0
  董事会
                   刘阳           12        12          通讯        0        0

                   付玉           8          8          通讯        0        0
 股东大会
                   刘阳           8          8          通讯        0        0

     独立董事对上述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认为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

均履行了规范的审批程序。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在召开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按

 时出席董事会并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在 2022 年度任期内,独立董事根据相关

 规定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                                                                     发表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年/月/日)                                                                 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2/3/14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同意
              二十次会议

                               《关于提名叶学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第三届董事会第   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
 2022/3/18                                                                  同意
              二十一次会议     修订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   议案》《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2/4/18                                                                  同意
              二十二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
                              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2/4/26                     《关于取消回购价格下限的议案》                 同意
             二十三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2022/5/9                                                                     同意
             二十四次会议     票方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
2022/7/15                                                                    同意
             二十六次会议     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2/8/24                     案》《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同意
             二十七次会议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关于 2019 年股权激励方案解除限售期解限售
2022/12/8                                                                    同意
             二十九次会议     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2/12/12                    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同意
             三十次会议
                              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上独立意见均已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

    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关注公司的经营

管理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股

权激励等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从实际行动出发来维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二)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

关注外部环境、行业形势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有效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三)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的重要信

息,保持与公司经营班子的及时沟通。

    四、参加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培训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均积极参加北京证券交易所通过线上方式举办的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系列培训,具体培训内容为:独立董事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持续监管指引、专精特新企业独立董事履职关注问题、北交所上市规则解

读、上市公司再融资与重大资产重组解读、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制

度解读、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制度解读。

    五、其他工作

    1、在 2022 年度任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在 2022 年度任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在 2022 年度任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4、在 2022 年度任期内,不存在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5、在 2022 年度任期内,不存在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

处分等情况。

    2023 年,公司独立董事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积极学习

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合规运

营、稳健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付玉、刘阳

                                                       2023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