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凯华材料: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1-19
证券代码:831526 证券简称:凯华材料 公告编号:2023-001
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 月 1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任志成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董事张光明、宋顺林和段东梅因工作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拟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其中,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共计人
民币 14,117,947.64 元(不含税),本次拟置换 14,117,947.64 元(不含税);公
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 1,229,245.28 元(不含税),本次拟置换
1,229,245.28 元(不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宋顺林、段东梅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开发行结果及《公司法》、《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注册资本由 6,200.00 万元变更为
8000.00 万元,同时对《公司章程》涉及的部分条款予以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注
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实施募集项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及
已使用后剩余募集资金金额(46,989,346.05 元)加上少部分自有资金(10,653.95
元)共计为 4700 万元以增加注册资本的方式划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即全资子公
司天津凯华电子专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材料”)以实施募投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向
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宋顺林、段东梅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年度财
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宋顺林、段东梅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兹定于 2023 年 2 月 7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
票),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3-00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决议》。
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