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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凯华材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01-1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华材料”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凯华材料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凯华
材料以募集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
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11 月 2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天津凯华绝缘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3000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022 年 12 月 16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2〕271 号),经批准,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股数为 18,000,000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4.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人民币 10,617,836.11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1,382,163.89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
出具 XYZH/2022JNAA6B0021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
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
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的金额为 14,117,947.64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自筹资金预先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本次置换资金
                                                       入金额
         电子专用材料生
  1                              120,000,000.00       14,117,947.64      14,117,947.64
         产基地建设项目
            合计                 120,000,000.00       14,117,947.64      14,117,947.64
      根据《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情
况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可以先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募集
资金到位后可以对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方案符合法
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三、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10,617,836.11 元(不含税),在募
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 1,229,245.28 元(不含税),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已预先支付金额                本次置换资金
 1       审计及验资费用                           660,377.36                  660,377.36
 2       律师费用                                 377,358.48                  377,358.48
 3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191,509.44                  191,509.44
                    合计                       1,229,245.28                 1,229,245.28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影响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
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
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3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
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计师鉴证意见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天津凯华绝缘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3JNAA6F0001),报告意见认为:凯华材料管
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
映了凯华材料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
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
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