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科达自控: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再次披露)2022-02-16
证券代码:831832 证券简称:科达自控 公告编号:2022-011
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再次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深圳市创 持股 5%以 1,628,860 2.2381% 进入北交所前取得
新投资集 上股东
团有限公
司
山西红土 持股 5%以 3,257,718 4.4761% 进入北交所前取得
创新创业 上股东
投资有限
公司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山西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
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 减
拟减持
东 计划减持数量 计划减持比 减持 持 减持价 拟减持
股份来
名 (股) 例 方式 期 格区间 原因
源
称 间
深 不 高 于 不 高 于 其他 自 市场价 进入北 基金投
圳 (963,100) (1.3233%) (连 本 格 交 所 前 资正常
市 续竞 公 取得 退出
创 价或 告
新 大宗 披
投 交 露
资 易) 之
集 日
团 起
有 15
限 个
公 交
司 易
日
后
6
个
月
内
山 不 高 于 不 高 于 其他 自 市场价 进 入 北 基金投
西 (1,926,200) (2.6466%) (连 本 格 交 所 前 资正常
红 续竞 公 取得 退出
土 价或 告
创 大宗 披
新 交 露
创 易) 之
业 日
投 起
资 15
有 个
限 交
公 易
司 日
后
6
个
月
内
(一) 拟在 3 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股东拟在 3 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有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连续
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卖出
(二)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山西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一致
行动人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原公司 5%以上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委托他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包括但
不限于通过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方式代他人或委托他人持有股份;
2、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事项的有关承诺;
3、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
时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4、本公司减持公司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人减持公司
股票前,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
责任公司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若本公司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承诺,则本公司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本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披露媒体上
公开说明违反减持意向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公司
持有的公司股票自违反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减持;本公司因违反上
述减持意向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本次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山西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减
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存在《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2.4.8
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
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
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山西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减持计划
告知函》
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