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科达自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2-04-20
证券代码:831832 证券简称:科达自控 公告编号:2022-039
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本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为促进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
持续发展,扎实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
勤勉尽责、忠实诚信、廉洁奉公的工作作风,发挥董监高的积极性、
创造性,通过客观评价工作绩效、工作能力,提高公司管理水平,提
升公司整体业绩,确保公司实现经营目标。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
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董监高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运营情
况,公司拟定了董监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第一章 适用对象
第一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董事、监事及总经理、副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第二章 生效条件及期限
第二条 生效条件:董事、监事薪酬(或津贴)管理办法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生效。
第三条 期限: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
案产生之日止。
第三章 年薪/津贴方案
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年薪分为两部分:基本年薪和绩效奖励,
各占比 50%。
(一)基本年薪按月平均发放。
(二)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制定,根据当
年经营结果考核后发放。
第四条 基本年薪的确定
(一)董事基本年薪方案
(1)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
岗位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标准确定基本年薪。
(2)未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董事,公司不发放年薪及津贴。
(3)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津贴的标准为人民币 6 万元/年,
按月发放。
(二)监事基本年薪方案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岗位
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标准确定基本年薪。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
不领取年薪及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按照其在公司实际任职岗位薪酬标准
执行。
第五条 绩效奖励的确定
(一)公司高管额度和系数分配如下:
(1)董事长、总经理系数: 1.0
(2)副总经理系数: 0.5~0.8
(3)财务负责人、董秘系数: 0.5~0.7
(4)其他董事和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实际职务确定系数。
若一人身兼多职,其系数按较高者确定。
(二)绩效年薪核算标准如下:
(1)总额度:当年利润×3%+新增利润×6%且总额度不超过全年
利润的 6%;新增利润=当年实际利润-前两年平均利润;
(2)带考核指标的高管绩效年薪按经营责任书考核兑现发放;
(3)未带考核指标的高管按绩效总额度×各自分配系数后发放;
(4)新增净利润为负时按“0”计算;
(5)当年利润为负时,总额度按“0”计算。
(三)可以预留部分总体绩效奖励,作为高管及其它优秀管理人
员的奖励金额。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其进行分配。
第四章 基本年薪与绩效奖励的发放
第六条 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基本年薪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
公司对应岗位职务确定,由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第七条 基本年薪按月平均发放,基本年薪折算成月度基薪:月
度基薪=基本年薪/12,每月以工资形式发放。
第八条 绩效年薪考核后发放。每个考核年度结束后,公司总经
理组织人力资源部/企管部根据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每位董事、监事
及高管人员进行考核并计算其考评系数,最后确定个人实际绩效奖
励,由董事长审批后发放。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
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十条 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
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申请自行申报的除外);
第十一条 如存在兼任职务,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
复领取;
第十二条 上述人员如因相关规定不领取津贴或其自行放弃津贴
的,以相关规定或其本人意愿为准;
第十三条 董监高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给予
降薪或不予发放绩效奖金: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或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
全与责任事故,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四)离开本职岗位或不再具有董监高资格或无法履行董监高职
责的。
第十四条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董事会、监事会或股
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出差费用,在每次会议结束后凭有效票据实报实
销。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大会通过后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董事办。
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