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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浙江大农: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2023-01-16  

                        证券代码:831855           证券简称:浙江大农          公告编号:2023-003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为维护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
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稳定股价方案,该方案已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 年 8 月 5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靖、应云琴及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股价稳定补充承诺》,上述稳定股价预案及相关承诺已
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披露。

一、     稳定股价措施的触发条件
    自公司股票正式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一个月内,若出现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
交易日收盘价格(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股票收盘价与本公司发行价格不具有
可比性的,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的复权调整)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时,公司应当
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在北交所上市,自 2022 年 12 月 29 日起至
2023 年 1 月 12 日止,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已触
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2023 年 1 月 12 日为触发日。

二、     稳定股价措施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计划实施前      增持计划实施前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王靖                                   8,821,950            11.8046%
            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
 应云琴               实际控制人              2,952,950          3.9513%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增持合
股东名     计划增持        计划增持    增持        增持      理价格   增持资
  称      数量(股)     金额(元)    方式        期间       区间    金来源
                                                             (元)

                                                2023 年 1
            不低于          不超过              月 17 日至   不超过   自有资
 王靖                                  竞价
            88,220      1,984,938.75            2023 年 4     7.50         金
                                                月 16 日
                                                 2023 年 1
            不低于          不超过              月 17 日至   不超过   自有资
应云琴                                 竞价
            29,530       664,413.75              2023 年 4    7.50         金
                                                 月 16 日


三、     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的情形
    说明本次稳定股价措施的终止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 自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一个月内,公司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
   的实施期间内,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3 个交易日高于本次发行价格 7.5 元/
   股;
       3. 已达到预计的回购数量或增持数量;
       4. 资金使用完毕;
       5. 其他终止条件。
    公司将于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成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稳定股价措施实
施结果公告。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或停止实施后,如再次触发上述启动条
件,公司将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四、   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稳定股价方案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
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股票交易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
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违规操作。


五、   稳定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
体措施,实际控制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按照约定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限期内履行股票增持义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不
履行的,公司有权扣减股份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其后一个年度公司应向其分配的
现金红利,直至增持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