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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浙江大农: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2023-03-15  

                        证券代码:831855          证券简称:浙江大农         公告编号:2023-010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根据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
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 18,683,333 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7.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0,124,997.50 元,扣除各项
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24,323,110.71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22 日,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29 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
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
储管理,并与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

    二、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根据《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更加合理、审慎、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拟根据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实际
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原募集资金       调整后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高压柱塞泵及泵组系统
  1                               18,141.13      18,141.13          9,432.31
        产品扩产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655.35       4,655.35                    0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3,000.00           3000.00
             合计                 25,796.48      25,796.48         12,432.31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系公司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
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
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3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就该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系
公司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
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
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实际需
要,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
事会同意对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
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