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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浙江大农: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15  

                        证券代码:831855         证券简称:浙江大农          公告编号:2023-012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资料,本着实事
求是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
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系
公司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
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
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柴斌锋    王洪阳    孙民杰
                                                        2023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