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宇精工: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2023-03-24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宇精工”、“公司”或“发行
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行使完毕。德邦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德邦
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获授权主承销商”)。
德邦证券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
售选择权机制,德邦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11.00 元/股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T
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 120.00 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超额配
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递延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舜宇精工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含第 30 个自然日,即自 2023 年 2 月 22 日至
2023 年 3 月 23 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
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
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数量限额(120.00 万股)。
舜宇精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德邦证券作为本次
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
式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
舜宇精工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11.00 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 800.00 万股的基
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120.00 万股,由此发行总股数
1
扩大至 920.00 万股,发行人总股本由 6,377.00 万股增加至 6,497.00 万股,发行
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4.16%。发行人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320.00
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 800.00 万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 8,800.00 万元,
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10,1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1,544.14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8,575.86 万元。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根据战
略投资者与发行人及德邦证券共同签署《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本次战
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序 实际获配数 延期交付数 非延期交付
战略投资者的名称 限售期安排
号 量(股) 量(股) 数量(股)
1 宁波贝恩精密模塑有限公司 335,000 251,250 83,750 6 个月
2 宁波昊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35,000 251,250 83,750 6 个月
3 余姚市扬天塑料有限公司 350,000 262,500 87,500 6 个月
上海橡红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橡红贝寅研究精选 1 号私募证 100,000 75,000 25,000 6 个月
券投资基金)
5 领信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310,000 232,500 77,500 6 个月
余姚市工业(中小企业)投资发
6 170,000 127,500 42,500 6 个月
展有限公司
合计 1,600,000 1,200,000 400,000 -
发行人应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后的 3 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上述延期交付的股份限售期
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3 年 2
月 22 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增发及以竞价交易方式购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回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0899357413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2
增发股份总量(股): 1,200,000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 0
五、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对应的募集资金金额
因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32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170.55 万元。
六、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2 年 4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议
案。2022 年 5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
相关的议案。2023 年 2 月 3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的议案》,明确
了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
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1,200,000 股)。
2022 年 6 月、2022 年 12 月和 2023 年 2 月,发行人与德邦证券分别签署了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舜宇精工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承销协
议》、《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舜宇精
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承销协议补充协议》和《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承销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明确授予德邦证券行使本次公开发行
中向投资者超额配售股票的权利。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德邦证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超额配售选
择权行使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符合《发
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方案的要求;公开发行后,
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3
市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
施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宋建华 裔 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