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舜宇精工: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27
证券代码:831906 证券简称:舜宇精工 公告编号:2023-033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
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
效。经资格审查,被提名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
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
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资格审查,被
提名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
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规
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
除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震聪、赵英敏、朱万合
2023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