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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舜宇精工: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4  

                        证券代码:831906         证券简称:舜宇精工        公告编号:2023-064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3 年4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会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的权益分
派没有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未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市场环境
的变化及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所进行的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定价公允,
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三、《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
格,执业经验丰富,具备承担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能力,在
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
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
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钱育新、尤敏卫、周晓莺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