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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雷特科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12-16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
“保荐机构”)作为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特科技”、“公
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雷特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2]2811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成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数 6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00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86.85 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813.15 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承销及保荐费用 943.40 万
元(不含增值税)【前期已经支付保荐费及承销费 47.17 万元(不含税金额)】
后的募集资金为 11,103.77 万元,已由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
司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汇入公司指定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出具《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

                                     1
(2022)第 442C000745 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
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
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15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投 入 进 度
                                                募集资金计    累计投入
                                                                           (%)(3)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实施主体       划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 ( 2 ) /
                                                (1)         金额(2)
                                                                           (1)
         LED 控制器和智能电   珠海雷特科技股
 1                                                10,193.91            0                0
           源扩产建设项目     份有限公司
                              珠海雷特科技股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571.02            0                0
                              份有限公司
                合计                              13,764.93            0                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4050164683
 1                                                                           4,103.77
        限公司                  公司珠海五洲支行          500001654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632776480684         7,000.00
        限公司                      珠海分行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2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于决议有效期限内使用总金额(任意时点使用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0 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银行定期存单、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或结构性存款及经公司内部
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的现金管理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
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相关产品,因
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
险,保障资金安全。



                                   3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相关理财产品的投向、投资进展情况,一旦发
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
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行为。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
收益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雷特科技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雷特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
雷特科技本次拟用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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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珠海雷特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茜                         赵美华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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