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雷特科技: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2022-12-28
证券简称:雷特科技 证券代码:832110 公告编号:2022-102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
任。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珠海
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2811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成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数 600 万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20.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
民币 1,186.85 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813.15 万元。募集
资金总额扣除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承销及保荐费用 943.40 万元(不含增值税)【前期
已经支付保荐费及承销费 47.17 万元(不含税金额)】后的募集资金为 11,103.77
万元,已由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汇入公
司指定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出具《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
442C000745 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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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
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储管理制度,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根据《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更加合理、
审慎、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拟根据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
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 目 项目总投资金额 原拟投入募集资金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1 LED 控制器和智能电
10,193.91 10,193.91 8,007.91
源扩产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571.02 3,571.02 2,805.24
合计 13,764.93 13,764.93 10,813.15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由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本次调整系基于公司当前
实际经营情况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所做出。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
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
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2022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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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系公司基于募集资金净
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
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监事会同意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
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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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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