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雷特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2023-04-25
证券代码:832110 证券简称:雷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
阅相关材料,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了解,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仔细审阅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
报告摘要的内容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的议案》,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 2022 年的实际经营及盈利情况,
在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的同时也考虑了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全
面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执行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健
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制订了比较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且相关的制度能够得到
有效的执行。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将相关材料递交独立董事审阅,我们已对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
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本次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北
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会议材料,我们一致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
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较好地完成审计工作,出
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有利于保
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此次预计公司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的客观事
实,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梁枫、李志娟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