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恒合股份: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3-17
证券代码:832145 证券简称:恒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3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玉健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时间、方式、程序、召集人和主持人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恒
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4,313,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29,063,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1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25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4%。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
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 16,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6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出席会议;
4.除上述人员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盛梅琴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并换发营业执照,同时,对《公
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 日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关于拟变更注
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4,313,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二)《关于提名尹延成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刘伟女士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和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董事会提名尹延成先生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
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34,31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00%。其
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00%。
2.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二) 《关于提名尹延成先 34,313,000 100% 当选
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名称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二) 《关于提名尹延成先 16,000 100% 当选
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玉华、肖凯玮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尹延成 董事 任职 2022 年 3 月 2022 年第三次临 审议通过
17 日 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
议》;
(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