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145 证券简称:恒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 年 9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恒合信业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3109 号)的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955 万股新股(含 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8.00 元/股,发行股数 1,700 万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600.00 万元(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份),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043.40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556.60 万元(不含 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份)。截至 2021 年 10 月 14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 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出具了《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1〕100Z0055 号)。 公司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8.00 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 1,700 万股的基础上全 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255 万股,发行人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 总额为 2,0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 153.00 万元,该部分的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87.0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15 日,上述募集资金 已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出具了《验资 报告》(容诚验字〔2021〕100Z0064 号)。基于此,发行人总股本由 6,800 万股 增加至 7,055 万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7.71%。发行人由此增加的 募集资金总额为 2,040.00 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 1,700 万股股票对应的募集 资金总额 13,600.00 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15,640.00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 2,196.4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3,443.6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 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南路支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路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轴路 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开户银行 账号 余额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1 10278000000769163 10,287,924.63 中轴路支行 2 中信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 8110701014702164318 67,009,431.18 3 中信银行北京广渠路支行 8110701014602164027 52,697,772.94 合 计 129,995,128.75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156,400,000.00 发行费用 21,963,962.26 募集资金净额 134,436,037.74 二、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315,027.14 三、募集资金使用 4,755,936.1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755,936.13 四、募集资金余额 129,995,128.75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用以实施募 投项目为人民币 4,755,936.13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129,995,128.75 元。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 858.30 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共计人民币 475.59 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共计 1,333.89 万元。 2021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容诚专字 [2021]100Z0394号《关于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因此,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 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 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 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 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信建投 证券对恒合股份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1 年度《募集 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实 际使用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和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 有关规定,公司对本年度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不 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一)《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 134,436,037.74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755,936.1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755,936.13 0% 总额比例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 募集资金用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报告期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项目,含部 进度(%) 定可使用状 途 (1) 额 投入金额(2)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分变更 (3)=(2)/(1) 态日期 化 VOCs 在线监 0 0 0% 2024 年 2 月 不适用 否 测系统及核 29 日 心传感器装 否 77,127,200.00 配测试中心 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 否 57,308,800.00 4,755,936.13 4,755,936.13 8.30% 2024 年 2 月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29 日 合计 - 134,436,037.74 4,755,936.13 4,755,936.13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 划进度项目,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 不适用 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不适用 情况说明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 858.30 万元、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共计人民币 475.59 万元, 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共计 1,333.89 万元。 2021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 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100Z0394号《关 于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因此,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无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购买现金理财产品。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