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恒合股份: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27
证券代码:832145 证券简称:恒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5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 2021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较好发挥了独立董事
的客观监督、维护权益、规范内控等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我们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在 2021 年年度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9 次、股东大会 5 次,其中临时股东
大会 4 次,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召开之
前,仔细审阅相关材料,在公司的有效支持和配合下,认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和运作情况,获取充分信息,为会议决策做出必要的准备。会议中,认真审
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
提高公司董 事会的决策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姓名 大会情况
2021 年应参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投票情况 列席股东
加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大会次数
王志勇 9 9 0 0 全部同意 5
曲 凯 9 9 0 0 全部同意 5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在召开董事会前认真详细审阅
会议及相关材料,按时出席董事会并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任期内根据相关规
定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日 期 会议届次 事 项 意见类型
1、针对《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
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针对《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募
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及实施方
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针对《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前
滚存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4、针对《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
第三届董事
2021 年 2 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
会第五次会 同意
月8日 立意见
议
5、针对《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
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预案的议案》
6、针对《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7、针对《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事
项出具相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8、针对《关于制定精选层挂牌后适
用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制定精选层挂牌后适用的<对
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
定精选层挂牌后适用的<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精选层
挂牌后适用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
2021 年 2 1、针对《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权益
会第六次会 同意
月 26 日 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议
1、针对《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
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针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针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针对《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
2021 年 4 5、针对《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
会第七次会 同意
月 28 日 议案》的独立意见
议
6、针对《关于更正 2018 年、2019
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7、针对《关于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8、针对《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针对《关于修订公司申请股票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
第 三 届 董 事 层挂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6
会 第 八 次 会 2、针对《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 同意
月4日
议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
牌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预案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1、针对《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
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
2021 年 8 2、针对《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
会第九次会 同意
月 27 日 议案》的独立意见
议
3、针对《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针对《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
2021 年 第 三 届 董 事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的独
12 月 20 会 第 十 一 次 同意
立意见
日 会议
2、针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针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针对《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
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第 三 届 董 事
1、针对《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
12 月 24 会 第 十 二 次 同意
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日 会议
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1 年独立董事对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能够做到事先对
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
及人员进行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从
实际行动出发来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通过现场和通讯等沟通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研
发、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
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获取做出
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促进了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3、通过不断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加深了对法规的认识和理
解,提高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四、其他事项
1、未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2、未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3、未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利润分配方案。
4、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5、未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2022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
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
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志勇、曲凯
2022 年 4 月 27 日